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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:出臺鍋爐整改政策
前不久,《德州市燃煤鍋爐治理工作方案》出臺,方案指出,利用3年時間(2016年至2018年),通過綜合治理,將使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空間高度明顯上升,使我市燃煤鍋爐(窯爐)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煙塵分別比2015年減少8000噸、4500噸、1300噸。
采取先進高效的煙氣脫硫、脫硝、除塵等技術改造措施,確保實現超低排放。對10噸至65噸燃煤鍋爐,將關停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的燃煤鍋爐(調峰鍋爐除外),暫無法關停的須達到治理改造控制指標要求,并安裝大氣污染物在線監測裝置。
工作實施方面,德州市將通過爭取上級資金、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等方式,緩解企業鍋爐改造資金壓力。對于集中供熱管網不能覆蓋、確有用熱剛性需求區域內的燃煤鍋爐(含生物質等非清潔能源鍋爐),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改造和能效提升改造,確保全部達到治理改造控制指標要求,并安裝大氣污染物在線監測裝置。居民用10噸及以下小型采暖鍋爐,采用集中供熱或空氣能、太陽能等新能源分布式熱站替代。

